好消息!
玉林“新市民”随迁子女
可就近上学
2月18日,玉林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手续的通知》,明确将进一步简化“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手续,畅通入学渠道。
“新市民”随迁子女是指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玉林城市**区范围内(玉州区、玉东新区)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新市民(须为玉州区、玉东新区的农村户籍人口或玉州区、玉东新区户籍以外的人口)的适龄子女。
“新市民”随迁子女无论是新生入学还是转学,均可凭购房合同及购房所缴纳的契税票据统筹安排在城区中小学校就读。属义务教育的,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不论年级);属高中阶段的,按照中考成绩和招生批次录取或安排转学插班。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
新生入学按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
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审核材料、公布录取结果。(注: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须在今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需要转学的则在指定时间拿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所缴纳的契税票据、玉林城市**区无商品住房的查档证明(在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及学生学籍信息卡到所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玉州区教育局或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登记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实相关信息后,确定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如涉及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需与市教育局协商确定)。
高中阶段
新生入学按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网上填报玉林城区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志愿,按中考成绩及招生程序进行录取;转入普通高中的,在开学前一周拿购房合同、购房所缴纳的契税票据、玉林城市**区无商品住房的查档证明(在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及中考准考证到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信息,在核实相关信息后,根据中考成绩统筹安排转入同等级的普通高中(注: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普通高中高一年级第 一个学期及高三年级zui后一个学期不安排转学)。
转入中职学校的,在开学前一周拿购房合同、购房所缴纳的契税票据、玉林城市**区无商品住房的查档证明(在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到玉林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登记信息,在核实相关信息后,统筹安排转入玉林城区中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