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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的社会诉求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作者:徐锋2014-01-13 09:19反馈/举报

    在期待与未知的复杂心态中,有必要提醒,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宜过度解读甚至“庸俗化解读”。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关键难点在技术,更在决心。

    前天,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透露,今年将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这一消息引起广泛关注和猜测。而早在2007年《物权法》就提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去年底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便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用意何在?对这一新事物一时间众说纷纭。

    概括而论,其主要内容包括: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消除“信息孤岛”,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

    在这种制度设计框架下,我们可以大致推测其政策用意、畅想它的未来效能。首先,理顺管理头绪,消除信息盲区。目前,一方面我国不动产登记长期分散在不同的行业主管部门,造成了信息的割裂;另一方面不动产登记机构远未实现全国联网,甚至在一些发达地区,同一行政区内部都做不到完全互联互通,更有甚之,有些地区的住房信息还是纸质档案。在这种数据掣肘之下,遑论地方楼市调控、监管的科学决策和精准执行。这也是为什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统一不动产登记作为“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第二,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物权。我们知道,信息如果支离破碎,则容易产生信息共享不畅而导致的权利缺失。而以“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为原则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有利于保障物权。

    第三,以统一的信息平台为其他方面提供“大数据”支撑功能。比如公众*关心的反腐和房产税,都可算基于这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上层建筑”。就反腐而言,“房叔”、“房姐”之所以长期“潜伏”,正在于过去相当长时间里房产信息的碎片化,不能便捷、完整地反映官员的房产状况,从而给了一些官员上下其手、精心钻营的各种漏洞。将他们纳入一个统一平台,理论上有助于减少猫腻。而就房产税而言,作为一种趋势已势在必行,但如何确保制度设计和执行上的公平与科学,仍存争议。很显然,统一登记不动产、掌握纳税人在全国持有的各种不动产信息,是一个基础性的先决条件。

    在这种期待与未知的复杂心态中,有必要提醒,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宜过度解读甚至“庸俗化解读”。在一些人看来,一登记,立竿见影就会产生诸多惊人成效,比如“公众可轻松查到名人、富人和官员的房产及交易情况”,或者“房价马上会跌”,或者“官员中会出现一波房产抛售潮”……清醒地看,这种直接画等号的做法,因果关联过于简单,即使不算有意误导,至少也是过于乐观。必须看到,此前“不动产信息公开化”已经历6年求索之路,然而至今效果不彰、陷入停滞,便值得反思。

    其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关键难点在技术,更在决心。其一,被土地财政和楼市绑架的地方政府、房产来源“灰色”的个人、一人多房的炒房客等,都可能成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阻力。其二,我国在房改之后未再进行房产普查,各地除商品房外还存在名目繁多的保障房、自建房等大量可能尚未录入住房信息系统的房产类型,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一大考验。其三,陕西“房姐”也好,山西“房媳”也罢,都是利用假户口、假身份证大肆非法买楼,将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网络后,用假身份买房对于监管仍可能是一个巨大挑战。其四,很多贪官的房产并不是在自己名下,而是挂在亲戚甚至朋友名下。统一登记能奈他们几何,也是一个必须直面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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