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
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 年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函〔2020〕102号)精神,为确保2020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切实规范新生入学工作,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按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任务。
二、保障机制
成立2020年玉东新区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新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义招办”,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精神,组织和协调玉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原则。
(二)实行“按户口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均衡录取、均衡编班、免试入学”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
(三)按政策落实驻玉东新区范围内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并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下同)、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等子女就读原则。
(四)落实玉东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子女、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优先入学原则。
(五)坚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三残”儿童等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原则。贯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为入学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六)坚持加强疫情常态化下防控和健康招生原则。
(七)坚持公立与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原则。
(八)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
(九)城区小学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原则。
(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肃新生入学工作纪律,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四、新生入学学校
玉东新区辖区公办中小学和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
五、小学新生入学规定
(一)入学对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小学入学
须满 6 周岁。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必须年满 6 周岁,即 2014 年 8月 31 日(含此日)以前出生。因此,各小学不得接受 2014 年 9月 1 日(含此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
1.具有玉东新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含当日)前。
2.驻玉东新区范围内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的适龄子女等。
3.玉东新区范围内公安烈士以及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等。
4.玉东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子女等。
5.玉东新区范围内,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及参与玉林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
6.符合玉东新区范围内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各小学要确保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儿童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由社区督促其父母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二)各小学具体服务范围及对象
1.城区小学
玉东新区范围内截止2020年5月1日前未交付使用的小区楼盘均不列入招生范围。
(1)玉东小学
路段范围:祥和路(玉东大道至教育东路段)以东,教育东路(祥和路至文体路段)以南,文体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以西,玉东大道(文体路至祥和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及楼盘:金桂丽湾小区(社区)
入学对象:①户口在富林·金桂丽湾小区(社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并入住的适龄儿童。②户口在富林·金桂丽湾小区(社区)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入住并三代合户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2)玉东第二小学(石棠小学)
路段范围:二环东路(人民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以东,玉东大道(二环东路至石牛路段)、铜鼓路(暂名)(石牛路至棠梨路段)以南,棠梨路〔铜鼓路(暂名)至人民东路段〕以西,人民东路(棠梨路至二环东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石棠社区(原石棠村)、中建时代广场(伴山壹号)、天元翡翠、万盛中央公园、华泰城、万盛中央公馆。
入学对象:①户口在石棠社区(原石棠村)的适龄儿童;②户口在上述范围内,父母(或监护人)在中建时代广场(伴山壹号)、天元翡翠、万盛中央公园、华泰城、万盛中央公馆小区有房产、入住的适龄儿童。③户口在上述小区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入住并三代合户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3)玉东第三小学(泉塘小学)
路段范围:棠梨南路(横二路至人民东路段)、棠梨路(人民东路至自强路段)、文体路(文苑路至自强路段)以东,自强路(棠梨路至文体北路段)、文苑路(文体路至金榜路段)以南,金榜路(文苑路至人民东路段)、秀水路延长线(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以西,横二路(秀水路延长线至棠梨南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泉塘社区(原泉塘村)、金域华府、中鼎华景园、皇庭世家、颐景家园、富林双泉佳园、富林双泉雅苑、奥园花园、奥园康城、丽园小区、新茂里小区(茂林镇三中教师新村)、吉营吉府。
入学对象:①户口在泉塘社区(原泉塘村)的适龄儿童;②户口在上述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金域华府、中鼎华景园、皇庭世家、颐景家园、富林双泉佳园、富林双泉雅苑、奥园花园、奥园康城、丽园小区、新茂里小区(茂林镇三中教师新村)、吉营吉府等有房产并入住的适龄儿童。③户口在上述小区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入住并三代合户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4)玉东实验小学
路段范围:石牛路〔自强路至铜鼓路(暂名)段、铜鼓路(暂名)至玉东大道路段〕、秀水路(玉东大道至教育东路段)以东,玉东大道(石牛路至秀水路段)、教育东路(秀水路至龟山路段)以南,龟山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金榜路(玉东大道至文苑路段)、文体路(文苑路至自强路段)以西,文苑路(金榜路至文体路段)、自强路(文体路至棠梨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东城经典、东方一品、鑫盟盛景、奥园广场、维也纳国际、祥隆花园、杏林居。
入学对象:①户口在上述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经典、东方一品、鑫盟盛景、奥园广场、维也纳国际、祥隆花园、杏林居等小区楼盘有房产且入住的适龄儿童。②户口在上述小区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入住并三代合户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5)玉东第四小学
路段范围:二环东路(玉东大道至教育东路段)以东,教育东路(二环东路至祥和路段)、名榜路(祥和路至文体路段)、第四小学路(暂名)(文体北路至和睦路段)、教育东路(和睦路至秀水路段)以南,秀水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以西,玉东大道(秀水路至二环东路段)以北范围内(除玉东小学路段范围)。
具体社区和楼盘:东盛华府、领东国际、盛东国际、永基.世纪名门、同德苑、富林.金桂悦邸、中鼎中心智慧森林城。
入学对象:①户口在上述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东盛华府、领东国际、盛东国际、永基.世纪名门、同德苑、富林.金桂悦邸、中鼎中心智慧森林城等小区楼盘有房产且入住的适龄儿童。②户口在上述小区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入住并三代合户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6)玉东第七小学
路段范围:二环东路(江滨路至人民东路段)以东,人民东路(二环东路至棠梨南路段)、横二路(棠梨南路至纵五路段)以南,棠梨南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纵五路(横二路至大囊路段)以西,横七路(纵五路至纵一路段)、纵一路延长线(纵一路至江滨路段)、江滨路(纵一路延长线至二环东路)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大埌社区。
2.社区小学
(1)希望小学
范围对象:金谷社区居民子女;美好家园小区住户子女。
(2)长望小学
范围对象:长望社区居民子女;幸福家园小区住户子女。
(3)茂林镇中心小学、榕楼小学、陂耀小学、陂石小学、新寨小学、山殿小学、大芦小学、和睦小学、鹿塘小学、沙井小学、湘汉小学、车垌小学、鹿峰小学、泉东小学、泉旺小学、鹿潘小学
范围对象:学校所属社区居民子女。
(三)报名入学类别及所需审核的材料
1.A类:地段生入学。
凡具有玉东新区户籍〔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含当日)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为地段生。
(1)玉东小学、玉东第二小学(石棠小学)、玉东第三小学(泉塘小学)、玉东实验小学、玉东第四小学、玉东第七小学按照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公布的服务范围及入学条件,接受地段内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并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①石棠社区(原石棠村)、泉塘社区(原泉塘村)、大埌社区(原大埌村)的适龄儿童入学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b.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如适龄儿童户口挂靠在亲戚等户口本上的,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②各小区楼盘的适龄儿童入学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b.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c.相关房产证明:父母或祖辈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d.入住证明:业主入住证明并附*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据。
玉东新区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如未实际入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玉东新区辖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符合“两一致”,即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均在玉东新区,可在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公办小学就读(如父母在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集体户口登记住址,可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开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其他的,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就读。
(2)社区小学按照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公布的服务范围,接受地段内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并审核报名材料。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
2.B类:驻玉东新区范围内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军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等子女;玉东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玉东新区范围内,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及参与玉林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入学。
此类政策性照顾生到玉东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③军官证、部队师级(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涉及军事秘密的只看不收);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材料;疫情防控一线相关证明材料等。
3.C类: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借读报名可在网上报名,也可现场审核材料时报名。
**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入住,且持有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需要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④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⑤经商、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在玉东交的社会保险证明等。以上三项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⑥入住证明:业主入住证明并附*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据。
第二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入住,无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需要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③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④经商、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在玉东交的社会保险证明等。以上三项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⑤入住证明:业主入住证明并附*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据。
玉东新区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以上两类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第三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城区内务工,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固定租赁住所并持有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房屋租赁证明;⑤务工或经商证明:经商、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在玉东新区交的社会保险证明等。以上三项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
学校对C类中的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基本分值(50分)
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5分);
②户口本: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5分);
③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5分);
④租房合同(10分):房屋租赁合同(3分)、房东房产证(3分)及*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完税发票(4分);
⑤合法经商、务工证明(15分):a.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15分);b.摊位租赁合同(10分)或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10分)。
加分(10分)
①玉林城区内经商或工作每年1分,*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②购买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为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不享受随迁子女待遇。
(四)入学顺序
根据学位情况完成A类和B类适龄儿童入学,统筹安排C类适龄儿童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入学,C类适龄儿童如不服从统筹安排,可选择回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报名就读。
(五)报名、审核、审批、录取程序
1.城区小学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7月31日;
(2)报名方式:统一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玉州区教育信息网报名(网上没有报名的,可在规定审核材料的时间内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
(3)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自行打印《2020年新生个人信息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家长(**1名)携带信息表及相关材料于8月1—2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工作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核验签名。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工作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上报系统。
2020年8月3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4)新生名单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2020年8月22日。
公布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网址:。
(5)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时间:8月23—24日
地点:录取学校。
2.社区小学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7月31日;
(2)报名方式:学校现场报名(包含地段生和借读生)并提交报名材料;
(3)负责审核材料的负责人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4)新生录取公布时间:2020年8月22日。由各学校通过张榜等方式公布新生名单。
(5)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时间:8月23—24日
地点:录取学校
3.其他规定
如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学校不能保证提供新生学位,不再视为户口所在地学校规定的入学服务对象: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但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③已入小学就读且注册办理有学籍的;④适龄儿童不到户口所在服务学校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六、初中新生入学规定
(一)入学对象
1.具有玉东新区户口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含当日)前。
2.驻玉东新区范围内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的适龄子女等。
3.玉东新区范围内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等。
4.玉东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子女等。
5.玉东新区范围内,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及参与玉林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
6.符合玉东新区范围内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年。
(二)各初中具体服务范围及对象
1.玉东一中
(1)户籍在茂林社区、榕楼社区、金谷社区、大芦社区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父母(或监护人)在富林·双泉佳园、富林·双泉雅苑、奥园花园、奥园康城、丽园小区、鑫盟盛景、奥园广场、领东国际、富林金桂悦邸、吉营吉府、杏林居、中鼎中心智慧森林城等小区有房产、入住且玉东户籍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玉东三中
(1)户籍在长望社区、大埌社区、和睦社区、石棠社区、泉塘社区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父母(或监护人)在中建时代广场(伴山壹号)、天元翡翠、万盛中央公园、万盛中央公馆、华泰城、东盛华府、金域华府、中鼎华景园、皇庭世家、颐景家园、新茂里(茂林镇三中教师新村)等小区有房产、入住且玉东户籍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除以上社区外,玉东新区其他社区具有玉东新区户口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按50%比例安排给两所初中。
(三)报名类别及所需审核的材料
1.A类:地段生
(1)玉东新区户口且2020年在玉东新区22所小学毕业的学生(除师院附中招生范围外)不用报名。
(2)玉东新区户口、但2020年在玉东新区外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原籍就读的,请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①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不上班)
②报名地点:玉东一中、玉东三中
③提交材料:**,适龄少年的家庭户口本,审原件,交复印件(户口本住址页、户主页及入学少年页);第二,学籍信息卡(如学籍信息卡上盖有毕业小学的公章,则可不提供以下第三点的小学毕业学校证明);第三,小学毕业学校证明。
报名登记后,由区义招办根据学生户籍所属服务地段范围及学校学位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的初中就读。
以上A类学生入学后如连续三年在所在初中就读毕业,则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待遇。
2.B类:驻玉东新区范围内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等子女;玉东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子女;玉东新区范围内,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及参与玉林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入学。
此类政策性照顾生到玉东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少年的家庭户口本;②军官证、部队师级(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涉及军事秘密的只看不收);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材料;赴疫情防控一线相关证明材料等。
3.C类:随迁子女入学。
**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入住,且持有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需要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少年。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下同)②适龄少年的家庭户口本;③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④经商、务工证明(a.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c.在玉东交的社会保险证明等。以上三项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⑤入住证明:业主入住证明并附*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据。
第二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入住,无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需要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少年。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少年的家庭户口本;②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③经商、务工证明(a.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c.在玉东交的社会保险证明等。以上三项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④入住证明:业主入住证明并附*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据。
第三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城区内务工,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固定租赁住所并持有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少年。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少年的家庭户口本;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房屋租赁证明;④务工或经商证明(a.经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c.在玉东新区交的社会保险证明等。以上三项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
学校对C类中的第三类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参照小学学段规定。
(1)C类随迁子女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不上班);
(2)报名方式:统一到区义招办(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内)现场报名,由区义招办对提交的借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和量化打分,负责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不享受随迁子女待遇。
(四)入学顺序
根据学位情况完成A类和B类适龄少年入学,统筹安排C类适龄少年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入学。
其他,在玉东新区小学毕业的非玉东新区户籍的学生由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安排就读。
(五)审核、审批、录取程序
1.新生录取公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玉东一中、玉东三中通过张榜等方式公布新生名单;
2.2020年8月21—22日,新生到录取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个学生**1名家长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3.已安排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如有以下四种情况的,不能保证提供学位就近入学: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入学的;②在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③不到户口所在地的地段学校,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因为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④已经注册入非地段初中就读的。
七、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方法
适龄儿童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和申请书,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八、关于转学插班生问题
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要求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因学生父母工作变动等,需要转学的学生,可在8月17日至21日拿户口簿、学生学籍信息卡和原学校就读证明到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招生办登记信息,经核实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新生入学系统,由玉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九、关于挂靠户口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
适龄儿童户口挂靠非直系亲属家,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不能作为就近登记入学的依据,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十、民办学校参照本方案,根据学生意愿自主招生。
民办学校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等宣传材料,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家长和社会。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对涉及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一、该方案仅适用于2020年秋季期。
区义招办电话:0775—2680375
区义招办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国防大厦内办公楼2楼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
招生监督电话:0775—233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