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
2020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2020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即3月26日、27日(农历三月初三、三月初四),全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照常上班。3月28日、29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休息。
二、各单位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指导意见》(桂新冠防〔2020〕11号)精神,继续暂停群体性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
四、“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文化旅游消费品牌相关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五、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正确引导各族群众按照严控人群聚集、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文明祭扫的要求,有序进行民间民俗活动。
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自治区“壮族三月三”假期调整的安排,及时制止不当言论,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