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了解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和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玉林市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项目。
随着服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玉林市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项目正式推行,预计2018年将有5000多名参保患者能获得此项保险的理赔,人均减轻10%左右的医疗费用负担。
哪些人可享受此统筹项目?
据介绍,参加玉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大病医疗统筹费及享受医疗待遇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均可享受此统筹项目。
据悉,该项目在玉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障基础上,每年在玉林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中提取资金,用于建立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制度,不增加职工额外负担。
报销比例
同时,在当前玉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的基础上,为参保职工统一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由商业保险机构对职工因患病住院产生的高额医疗费按比例给予二次报销,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参保职工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全部医疗费(包括自付费用和自费费用)超出起付线(6000元)的部分纳入补充保险报销范围,由商业保险机构按赔付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参保人员单次住院报销***支付限额为3万元,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限额为40万元。
(玉林晚报记者 覃琴 通讯员 丘湘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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