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编获悉,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已于日前正式在全区推行广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可实现全国互通。
据自治区住建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后,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将不再只是局限于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全区14个市均可实现互通。同时,广西的市民也不再只是局限于区内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还可到其他省份城市进行申请。
小编还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广西住建部门还出台了相关政策,贷款额度有所提高,审批要件则将进行简化。目前,**贷款额度原则上为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对于个人贷款高于85%的城市,同样适用。
同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均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而对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需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这三种材料,不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