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天湖御林湾火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近朋友圈疯传的一则新闻“天湖御林湾 ,一百块钱都不给我”闹得沸沸扬扬,到底是什么样的事件让天湖御林湾卷入这场风波的呢?
事件起因
昨日据知情人透露,事情是这样子的,在2014年中旬,摄影师农先生来到位于玉林市民主路南路85号天湖御林湾楼盘,拍摄婚纱摄影宣传。2014年11月29日发现天湖御林湾发布的户外广告上使用的图片与自己拍摄的照片相似。回去之后,拿出自己拍摄的作品进行对比,发现照片的取景、效果调整完全一样,同时连模特都是同一人,因此确定该照片就是自己的摄影作品。
自己的摄影作品出现在天湖御林湾开发商的大型户外广告牌上,却一无所知。农先生感到非常恼怒,感觉自己遭到开发商侵权,付出的劳动也未获取任何的报酬,经与开发商沟通无果,于是摄影师求助群众与媒体的力量。
一场因园林引发的“血案”
带着疑惑及摄影师的寄托,记者走访御林湾现场,现场看到五六对新人,身着婚纱礼服,摆着优美的姿势,对着镜头的拍摄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记者对拍照的新人进行采访,询问他们是否知道“天湖御林湾,一百块钱都不给我”的事件,他们称“这个事件,已在网络传开,如果还不知道就OUT了”。随后记者询问他们对此事件的看法,他们回答称“这件事情,责任在开发商,是开发商侵犯了著作权,即使拍摄的场地是开发商的场地,但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就是侵权,所以我们还是支持摄影师,维护知识产权”。
记者来到售楼部现场,采访开发商负责人,负责人称“拍的是我家的东西,为什么我不能使用呢,现在每天都有数十对新人来我们场地拍摄,我们也从未跟他们收取任何的费用。我们认为,每天有这么多对新人来小区拍照,是因为他们对我们小区环境、小区园林及小区建筑的肯定,同时我们也希望御林湾能记录着玉林每一对新人*美好的回忆。但现在发生这样的事件,公司后续将考虑进行拍摄场地的管理或禁止场地的拍摄。
经过此次的走访,记者认为,整个事件,越来越发复杂,辐射面越来越广。如果开发商禁止场地的拍摄,那么以后婚纱拍摄的新人们又去哪里找这么美的地方拍照?但是,做为摄影师,维护自己的著作权也是应该的。要怪就怪园林太美,园林太美也是一种罪?我能说这是一件因园林引发的“血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