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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修改限价房摇号选房规程 放弃选房3年内不得申请

来源:人民网作者:admin2014-07-07 08:52反馈/举报

    7月4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获悉,为增强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选房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整个分配环节公开、公正、公平,南宁市住房保障部门修改了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摇号、选房规程。

    据透露,入围选房人员不到现场、到现场签到后不选房,或者选房后不按规定办理后续购房手续的,其持有的“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优先待购通知书”或“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待购通知书”自动作废,并且自放弃选房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申请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据介绍,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摇号,是指按购房申请人所申购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项目,以随机抽取购房申请人名单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即**名抽出来的为第1顺序号,第二名抽出来的为第2顺序号…… 南宁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公开摇号后,摇号结果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然后在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及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信息公告栏进行公告。

    摇号结果公告后,开发建设单位制定开盘方案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项目本次开盘销售房源套数与购房家庭户数1∶1比例确定分配原则。

    当房源小于或等于公开摇号购房家庭户数时,房源全部推出供应,入围选房人员按购房顺序号进入选房程序;当房源数大于公开摇号购房家庭户数时,按公开摇号购房家庭户数推出房源,房源以组团、栋号、单元或层供应选房。

    开盘方案确定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办公场所公布项目开盘选房公告。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入围选房人员名单,通知购房申请人按时到开盘现场签到选房,并做好通知记录,同时将通知记录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入围选房人员不到现场、到现场签到后不选房,或者选房后不按规定办理后续购房手续的,其持有的“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优先待购通知书”或“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待购通知书”自动作废,并且自放弃选房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申请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因通知不到错过本次开盘时间选房的,在该项目本次开盘有房源情况下可补选房,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完选房手续。

    据悉,截至目前,南宁市限价房项目已经陆续推出了龙凤首缘、昌泰尊府、盛和佳园、大都家园等楼盘,共3810套房源。截至5月份,位于南宁市仙葫大道南侧**路2—3号的龙凤首缘共有875套房“解限”,这些房源将面向社会上市。

    另外,开发商拿到预售证1年以后就可以申请解限。根据《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开发建设单位按该《办法》规定进行销售,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年后仍有剩余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市政府可按销售方案中确定的价格优先购买。市政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开发建设单位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取消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等限制性条件的申请。

    经市政府同意,按照批准时土地的市场评估价与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的差额,补交剩余建筑面积所分摊土地面积的土地出让差价款后,可按商品住房自行处置。补交土地出让差价款的具体办法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制定。

    据透露,在保障有余的情况下,开发商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够解限的话,对他们的建设资金回笼是有帮助的,这是南宁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住房保障的一个政策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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