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宁房屋租赁市场进入了持续繁荣期,房租稳步上涨,市场需求保持旺盛。进入11月后,这一发展态势依然得到了延续。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南宁房屋租赁市场需求量每年增幅在10%左右,但今年则达到了20%。需求量猛增带来了房租的稳步上涨,同时使部分小区出现了一房难求的局面
1市场:精装房房租持续上涨
“今年房屋租赁市场*明显的特点是房租一直在涨,高品质房源奇缺。”11月3日,记者走访南宁各城区的房产中介公司时,不少置业顾问都这样表示。
在江南区普罗旺斯小区里,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黎先生表示,他在该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令他印象深刻的是,进入今年以来,普罗旺斯及周边小区的房租几乎每个月都在涨,且涨势惊人。黎先生介绍,普罗旺斯小区一套两房一厅带家具的精装房,年初时每月房租在1500元左右,如今已经涨到了每月约2000元;一套三房一厅带家具的精装房年初每月房租在2000元左右,如今已经涨到了2500元左右。
令这位置业顾问感到诧异的是,即使房租涨到了这一水平,该小区的每套房源都有十余人甚至是数十人在排队预约等着看房。不过跟精装房的火爆需求相比,简装房的受追捧程度则低了不少。
走访中,记者发现在兴宁区狮山公园附近,以及青秀区东盟商务区一带的部分小区里,均出现了与江南区普罗旺斯小区相似的情况。不少置业顾问感叹,租客增多后,不少房东也趁机抬高房租,使租赁市场租金水涨船高。尽管接近年底,但照此情景,南宁房屋租赁市场的繁荣似乎还能持续一段时间。
2探因:需求猛增房源供应不足
11月4日中午,记者在租房网上找了多个当天发布的普罗旺斯小区及旁边新兴苑、汇东星城等小区的精装三房房源,并当即联系置业顾问。这些置业顾问表示有些房源刚发布不久就被人租走了,部分租客甚至直接提现金去租房。
辉煌置业董事副总经理刘喜介绍,该公司的市场调研数据显示,去年南宁房屋租赁市场需求量的增幅在10%左右,但今年这一增幅达到了20%,他认为需求量的猛增,是导致部分小区出现一房难求现象的主要原因。同时刘喜表示,房源紧缺的现象,多是发生在一些大型小区的高品质房源上,主要还是房源匹配度与租客心理预期出现差距的问题。一些特定人群对这一类型房源的需求比较强烈,但中低端房源的供需关系则相对平衡。
南宁江山地产陈经理认为,在租赁市场需求量猛增的同时,相应的供应量却未能跟上。尽管今年南宁新增不少楼盘,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离市中心较为偏远,相应的生活配套还没健全,不大容易租出去。相应离市中心比较近、生活配套较为健全的小区房源,供应量就显得比较有限,这类房源的房租自然就比较贵。此外,物价持续上涨也是房租上涨的一个重要原因。
3分析:年末租房较为划算
走访中,不少房产中介的置业顾问向记者表示,往年许多租客不愿意年末租房,是因为当前南宁租赁市场上签半年以上的长租约是主流,如果在年尾租房,当他们回家过年时,房屋空置不合算。但今年租客的观念发生明显变化,他们觉得在年尾租房更加合算。因为春节后是南宁房屋租赁市场的传统繁荣期,市场需求量一下会变得非常大,各类房源都会比较紧张,房东也比较容易趁势抬高房租。而选择在年尾租房,在房源及房屋租金上则可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兴宁区狮山公园附近一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目前每月租金3000元的精装三房计算,春节后该房租金有可能会涨到3200元,算下来春节前租房的话,一年可省下2400元,而过年回家只有一个星期至半个月时间,即便是空置不住也更合算。不过前提是这个城市或这个区域的房租租金走势是向上的。
对此,南宁江山地产陈经理表示,一个城市房租的增长预期,主要取决于这个城市的未来发展。他认为南宁未来几年的发展前景还是不错的,还会不断地吸引外来人口,因此房租总体上稳步上涨也是比较正常的。
4提醒:租房要提防假房东
“进入年末,房屋租赁市场上各类欺诈行为也变得多了起来。”刘喜介绍,近段时间有一些不法分子在跟房东签下较短的租期后,再利用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房门钥匙等扮成房东与租客签下长期租约,拿到租金后立即跑路。待真房东现身后,租客就会陷入钱财损失以及与真房东的纠纷之中。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部分房东并不常住南宁,他们通常在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后就回到居住地。一些租客就会钻这个空子,先交一部分租金开始入住,租约到期了再以各种借口拖欠租金。由于房东身在外地无法及时处置这类事宜,这些租客在拖欠一个月或是几个月租金后突然跑路,这时候房东也会蒙受不小的损失。
对此,刘喜提醒,租客在租房时要尽可能通过物业验证房东情况,通过左邻右舍来鉴定房东的真实身份。如果没有经验和时间去辨别真假房东,可以委托正规、连锁的中介机构核实房东身份。对于长住外地的房东来说,一旦发现租客有拖欠房租的现象,应该立即委托亲朋好友或相应的中介机构前去催款,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南宁现超低价租房骗局 先欠租骗房东再转租骗租客
一男子花1000元骗租一套房子后,上街贴小广告,声称低价出租房子,诈骗他人两万多元。7月25日,受害人向南宁市向阳派出所报案。
鲍先生是黑龙江人。7月22日上午,他路过南宁市青秀区竹塘路时,看见路边贴着一则小广告:“出租南宁市东葛路永凯现代城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子,配有家具、家电,月租1625元”。鲍先生觉得此房所在位置交通便利,且房租较低,就立即拨打广告上留下的电话,约定看房时间。
当天下午,鲍先生与“房东”相见,对方是一名身高1.64米的男子,戴着眼镜,看起来十分斯文。身份证显示“房东”名叫黄某,钦州人。看房后,他觉得房子较新,装修也不错,就签了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一年的房租和押金共计22500元。23日,鲍先生准备搬进所租的房子时,“房东”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房子钥匙也拿不到。他到小区物业管理处询问,得知这套房子的业主根本不是这个黄某,才知道被骗了。
24日,鲍先生到南宁市向阳派出所报案。民警调查了解到,嫌疑人给鲍先生看的身份证是伪造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用的是假名。原来,该嫌疑人先骗租一套房子,当时仅支付房东1000元钱,谎称其余房租和押金很快支付,后假冒房东的名义低价出租房子,再上街乱贴小广告,吸引租房的人上钩。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租赁房屋时,应查看出租房的房产证以及出租方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再向物业管理处等多方核实,确认无误后再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