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第四季度,面临房价上涨压力,深圳楼市调控再度出招,提出八项措施,部署下一步调控工作。对此,不少市民和网友虽然期待措施见到效果,但表示“不抱太大希望”。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徐枫认为,如果寄希望于房产税可以降低房价并不现实,中国房地产的征税已经很多,新的税种只会增加成本,*终转嫁到买家身上。
我认同徐枫的“没有调控,房价会更高”的观点,但是徐枫对于房产税难以降低房价的观点本人难以认同。她说房产税*终会转嫁到买家身上,我也觉得很诧异,房产税是业主持有房产期间所缴纳的税收,如何转嫁?重庆上海的房产税不涉及存量房,且税率太低,不是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房产税,作用不大在意料之中。
如果官方希望房产税发挥效力,首先是减税,比如大幅度减少市民购买**套住房所支付的税金,其次是公开财政预算,尤其是要承诺彻底公开房产税征收之后的每一分钱的去向。然后我们才能谈房产税的问题,笔者建议**套甚至第二套房子都应该予以免征房产税,从第三套起每年按估值征收1%~3%的房产税(税率太低毫无意义),从第四套开始征收2%~4%的房产税,如此,必然会看到房子被抛售,何愁房价不降?
也有投资者豪言,如果收房产税就涨房租,这方面德国早有可以借鉴的措施,根据德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房东在出租后的3年内不得将租金涨幅超过20%。即使有正当的理由想提高租金,也必须经过房客的同意。所以说,调控高房价必须是综合性措施齐头并进,否则,确实容易按下葫芦浮起瓢。调控房价,法律也需要同步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