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楼市依然火爆,但银行钱紧的局面却没有缓解,这也直接影响到了贷款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日前,珠海市民胡女士投诉称,其与多位业主在某股份制银行贷款买房,但等待半年后却遇银行反水,早已审批通过的8.5折房贷利率优惠成了泡影,只有按照基准利率才可马上放款。随着交楼日近,迟迟无法获得贷款的胡女士将无法按时收楼,面临损失。
对此,有律师表示,银行迟迟不放款,违背了合同约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可以向银行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业主
十余业主同遭银行反水
据胡女士表示,她在今年4月份在珠海蔚蓝堡购买了一套住房,下订后在某股份制银行办理了贷款。6月份,她接到了银行的贷款审批通知书,随后就与楼盘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了三成20多万元的首付。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这套住房的交楼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前。
因为担心银行贷款额度紧张,胡女士在随后几个月内都曾主动联系银行询问放款情况,并得到了“贷款正在排队中,会在其交楼前统一放款”的答复。但就在9月初,胡女士却接到银行通知,称因为缺钱,可能今年内都无法放款。不过,银行也同时给出了一条解决方案,如果胡女士愿意按照基准利率申请贷款,则可以安排马上放款。
据胡女士了解,此次仅他们楼盘就有十几户业主遭遇银行拖延放贷。由于交楼日近,根据开发商方面的回应,如果银行不放款,则无法交楼给业主。
难点
贷款合同中无放款时限
如果不放弃8.5折利率优惠,今年内就无法获得贷款顺利收楼,胡女士和众多业主如今正面临着两难选择:因为按照其个人贷款60万元来计算,放弃8.5折利率优惠意味着要多缴纳三四万元的贷款利息。
对于银行的反水,胡女士却发现自己几乎无法**,她表示,在银行放款前,贷款合同是在银行方面,并没有交给贷款人;而且,在该合同中,也并未对银行的放款时限进行约定。
昨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也得到了类似的说法,“银行在贷款合同、同贷书上都不会约定具体的放款时间的,一般我们也是根据银行的流程,跟客户口头介绍一下。而且,有的银行对于贷款利率具体标准也不会做书面约定。”
律师
消费者可录音作为证据
对于银行方面的说法,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肖锦阳律师向记者表示,在贷款合同中,并没有约定银行放贷的具体时限,这是一个典型的格式合同,这种约定的不明确不清晰,事实上是违背了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此外,即使没有时限约定,也并不意味着银行就可以无限期的拖延放贷。
“首先,从合同的设立角度来看,消费者向银行贷款是为了购房,因此银行有义务在交楼前发放贷款。”肖锦阳律师认为,从合同订立的目的出发,如果银行无法放款导致了消费者对于开发商的违约和其他经济损失,消费者可以因此向银行进行索赔。
此外,肖锦阳律师也提醒,购房者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相信银行或其他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对于放款时限等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来进行约定。”他同时表示,消费者如果有录音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
银行
多家银行额度紧张放款难
据记者了解,购房者遭遇银行拖延放贷并非只是个别现象。记者昨日在天河区几家银行网点采访时,就有购房者前来咨询放款时间问题。“我是买了套二手房,也是拖了我2个多月没放款了,现在说还是要等等看。好在业主没催我,否则算我违约就麻烦了。”市民郭先生告诉记者。
而银行业内人士也向记者坦言,目前广州、深圳等多个城市的房贷放款情况都很紧张。“优惠肯定没有了,你如果很急放款就要考虑下,如果不是很急,现在申请,等明年年初额度普遍比较松的时候就容易放款了。”有银行客户经理向记者建议。
该人士还透露,房贷8.5折对于银行而言利润空间很小,现在额度紧张,所以只能优先优质的贷款先放,因此也才会出现收紧或暂停优惠利率贷款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