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参加“2013博鳌房地产论坛”时表示,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势在必行,但是不能针对所有住房进行普遍征收,而应该将“首套房”等基本住房群体排除在外。
事实上,自今年初“国五条”强调将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以来,相关信息一直备受业界关注。贾康认为,尽管房产税改革举步维艰且争议不断,但是从中央决策层到具体的综合管理部门,都非常明确地表述了关于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或者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要求,所以房产税试点城市扩容是势在必行。
但他同时强调,我国的房产税或者房地产税改革在可以预见的历史时期之内,绝不能简单照搬国外模式,而要更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调节要端”,而不是普遍征收。“在以后的税制框架里面,基本住房保障概念下的**套房或者**个单位的住房是不被这个税覆盖的”。
针对业内存在的关于房产税的一些争议和误解,贾康表示,房产税的征收应当符合人们的普遍诉求,除了保障基本住房群体的前提以外,还应该通过相应程序,使其法制化、民主化,*终把各个年度内地方辖区的房地产税相关规则透明化“让地方所有的人都参与、都知情”,让老百姓明白“这个钱集中起来以后,通过政府之手怎么样回过头来满足大家的诉求”,如此一来才能催化当前的试点区域,以及适时扩大征收城市范围。
在总结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改革试点结果时,贾康认为这两个城市已经显现出一系列的改革成效。他同时表示,“当前市场上关于某些城市已经确定为扩容试点城市的传闻都不准确,一定要等有关管理部门正式宣布”。
记者了解到,业内有消息称,杭州已经被确定为下一个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据悉,按照杭州市政府上报,并经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会签的房产税试点征收实施方案,杭州将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