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实行‘零容忍’和‘一票否决’,用严格的责任追究来落实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不能让不合格的保障性住房竣工交付使用。”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13.8967万套,为更好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广西实行源头把控、过程全控、内部查控、社会监控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模式。
首先要把好基本建设程序关、招投标关、勘察设计质量关、施工图审查关和制度建设关,从源头确保质量安全。
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开工条件核查制度、原材料进场质量控制制度、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质量安全过程全控。
在内部查控方面,通过实行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厅际联合督查、包片巡查、抽查巡查等,促使质量安全督查常态化、制度化。督查过程中,对资金和土地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建设进度滞后、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地方,实行约谈问责。
此外,还引进社会监督,严格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社会监控。如,在施工现场主要入口处悬挂质量安全公开承诺牌,公开投诉电话;邀请新闻媒体曝光质量安全问题;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据介绍,目前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主要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现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等保持了较好水平。2012年以来,全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混凝土强度实施抽查1231次,合格率为99.3%;钢筋抽查1910次,合格率为99.3%,其中力学性能全部合格。